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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萍乡市委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服务兴工强市构筑萍乡人才高地的意见

来源:本站 时间:2015-12-30 作者: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发人才资源,不断优化人才结构,把萍乡潜在的人力优势转化为现实的人才优势,促进萍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服务兴工强市,构筑萍乡人才高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1、构筑萍乡人才高地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服务兴工强市,不断加大人才培养、吸引和用好工作力度,创新机制,优化结构,改善环境,努力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为把萍乡打造成为赣湘边际区域中心城市、新型工业城市和文化旅游商贸城市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2、构筑萍乡人才高地的主要目标任务是:2010年,实现“一个领先”,即全市人才总量达到24万人,年均增长12%;每万名人口拥有人才达到1200人,在全省处于领先行列。达到“两个明显”,即人才素质明显提高,大学以上学历人才占全市人才总量的60%以上,博士、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以上人才占有一定比例;具有高级职称人才总量达到6000人,高技能人才达到2万人。人才结构明显改善。人才的年龄结构趋于年轻,一、二、三次产业中的人才结构趋于合理,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达到2万人。建设“三个载体”,即筹建国家陶瓷工程技术中心萍乡分中心,力争在萍乡设立1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兴建江西赣西人才市场。形成四种氛围,即人才机制更加健全,人才环境更加优化,人才创业热情更加活跃,人才吸纳能力更加增强。

    三、主要措施

3重点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中,实施“企业精英人才”工程,到2010年,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总量达到2万人以上,结构明显优化,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经营管理水平明显增强,基本形成一支适应实施“兴工强市”战略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联重点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市经贸委、市国资委重点抓好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每年组织100名左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国内外高校进行定向培训,到知名企业跟班学习。组织开设“萍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论坛”,每年组织规模以上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参加1-2次论坛交流。在技能人才队伍中,实施“321高技能人才”工程,从现在开始用三年时间,以提高实践能力和职业技术为核心,加强培养和引进,使全市高技能人才新增1万名。指导企业建立技能考核鉴定制度,每年技能培训考核鉴定人数不少于技能劳动者的10%,形成正常的职工技能成长通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大力开展全市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促进高技能人才快速成长。实施“关键生产岗位带头人培养”计划,每年在全市选定25名关键生产技术岗位带头人进行定向培养;实施“紧缺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每年选择10个左右紧缺职业(工种),每个职业(工种)选拔100名中级工或高级工进行培养,使其通过考核鉴定取得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证书。

4、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在党政人才队伍中,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重点,切实抓好以公务员为主体的党政人才队伍的教育培训,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认真实施《20062010年萍乡市公务员培训规划》,规范公务员初任、任职、更新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普遍开展MPA主要课程培训,鼓励公务员参加学历教育。到2010年,80%以上的党政人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继续实施“知识更新”工程,努力在各个领域培养造就一大批专业技术人才和拔尖人才。继续开展市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工作,力争到2010年选拔培养出200名左右的市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重点选拔和培养出一批在省内有关学科行业有一定影响的学术学科带头人。认真做好国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以及“百千万人才”工程的一、二、三层次人选选拔推荐工作。到2010年底,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5.5万人,高级职称人才总量达到6000人。在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中,实施“两个一”工程,从现在开始,用二至三年时间在每个村两委班子中培养或配备一名大学生和一名农技员。加强创业基地建设,围绕养殖、种植、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在全市农村重点培育20家以上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0个以上农村示范基地,使其形成规模,产生效益,示范带动一大批农民学会技术、提高素质。同时,大力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到2010年底,全市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5万人。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中,以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为目标,实施“服务标兵培养”计划,在全市培育出10个社会工作人才先进典型。对现有社会工作人才进行专业培训,同时,建立外出考察和异地挂职锻炼等制度,学习发达地区社会工作先进经验,提高专业水平。到2010年,全市社会工作人才普遍轮训一遍。

5、大力加强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支持萍乡高专筹建安源学院,整合市委党校、江西工业工程学院、江西应用工程学院、萍乡高级技工学校等市内培训资源,实行资源共享,建立党政人才理论培训基地、高级人才外语强化培训基地、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依托萍矿、萍钢、萍电等重点企业和萍乡经济开发区,建立12个布局合理、技能含量高,面向社会提供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服务的高技能培训中心。适应城乡统筹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的需要,在全市建设好23个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巩固和发展无锡(萍乡)干部培训基地、上海(萍乡)干部挂职培训基地,积极开辟国内著名高校和大型企业及境外培训基地。

6、完善人才引进优惠政策。⑴引进硕士、博士和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事业单位可不受编制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予以接收,人事部门可专项批办;其专业技术职务由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自主聘任;党政机关由组织人事部门采取特定考试的办法录用;企业可自主决定。⑵引进到市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且聘期在5年以上的人才,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和用人单位各出资一半,为引进人才发放下列标准的安家补贴和工资外津贴:院士补贴安家费50万元、工资外津贴5000元;享受国家、省(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学科学术领域的带头人,博士生导师补贴安家费20万元、工资外津贴2000元;博士学位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补贴安家费10万元、工资外津贴1000元;硕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补贴安家费5万元、工资外津贴500元。安家补贴分三年支付,每年支付总额的三分之一,工资外津贴按月发放。引进到企业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由用人单位参照上述标准(高技能人才参照副高职称人员)发给安家补贴和工资外津贴。⑶对引进一名我市急需的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用人单位给予不低于30万元的科研经费,引进一名我市急需的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用人单位给予不低于50万元的科研经费,市财政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⑷博士后工作站每招收一名博士进站工作,两年研究期内由市财政给予6万元的研究经费资助,对出站后留在本市工作的博士后,可享受引进博士的安家补贴等优惠政策。⑸实施“萍乡海外人才证”制度,在高等院校、医疗卫生和科研院所等单位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根据其贡献给予一定的奖金,还可给予岗位(职务)津贴。⑹用人单位与引进的人才确立聘用关系后,应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用。⑺引进人才的配偶就业原则上由人才引进单位负责安置,组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优先办理其调入手续。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其子女入学、入园,并免收择校、择园费。

7、不断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力度。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思路,进一步完善人才、智力、项目相结合的柔性引进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咨询、讲学、兼职、短期聘用、技术合作、人才租赁等方式灵活引进国内外人才智力。对柔性引进的人才,颁发《萍乡市特聘人才工作证》,享受工资外津贴。还可以实行年薪制和利润提成等办法给予报酬或奖励。重点引进以下八类人才:⑴中科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⑵国家和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博士、高级职称以及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高层次人才;⑶在高新技术领域有较高造诣的专业技术人才,包括高级技术工人;⑷机械、汽车、制造、钢铁、生物医药、纳米技术、电子技术等方面的高层次应用人才;⑸熟悉国际经贸规则和经济运作的复合型外贸人才;⑹企业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和资本运作、经营城市、市场营销、旅游、策划管理人才;⑺财税、金融、工业经济、城市规划、法律、外语、教育、卫生、文化艺术和现代管理等方面的优秀人才;⑻外国专家。

8、进一步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用好用活现有人才,凡已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正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享受有关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积极做好人才的学非所用、用非所长、专业不对口的调整工作,充分发挥人才和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打破人才部门所有、单位所有的限制,使“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同时,重视发挥离退休人才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各类人才队伍的养老、失业和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将企业各类人才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

9、积极鼓励本科以上毕业生来我市创业。在坚持双向选择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在高校选拔优秀毕业生来我市工作。在全市企事业单位建立20个就业见习基地,帮助回到萍乡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升职业技能,增强适应市场和基层需求的能力。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强与萍乡籍本科以上学生的密切联系,做好资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工作,与其签定培养协定,鼓励和引导萍乡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回乡创业。对来我市就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专长合理安排。事业单位接收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本科毕业生,不受编制定额限制,可先接收后到人事编制部门办理增编手续,编随人走。各类企业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

10、推进聚集人才载体的建设。以芦溪县的电瓷、湘东区的工业瓷制造业为基础,筹建国家陶瓷工程技术中心萍乡分中心,提高我市陶瓷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增强陶瓷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支持武冠实业集团公司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面向全国招聘博士进站工作,进一步加快混凝土及混凝土外加剂方面的科研步伐,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与省人事厅共建江西赣西人才市场,为我市培养、吸引、用好人才提供优质的市场服务。充分发挥企业吸纳人才的主体作用,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吸纳培养创业创新人才,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人才群体。加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建设力度,吸引国内外人才前来创业。加快与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联系和合作,鼓励来我市设立科研机构,利用外地人才为我市经济服务。

11、健全和完善人才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人才选拔使用机制,尤其要高度重视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加快形成有利于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拔任用机制。健全人才评价体系,对专业技术人才的考核评价,要全面实行“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用、政府调控”的职称评聘分离和以考代评制度,落实单位自主聘任权,用岗位管理代替身份管理。对高技能人才的考核评价,要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奖励力度。今后,市委、市政府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优秀人才、突出贡献人才。鼓励社会力量和各单位对优秀人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才进行奖励。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和人才工作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对构筑萍乡人才高地的领导

12、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构筑萍乡人才高地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市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各级党政组织要把构筑萍乡人才高地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来抓,把人才工作与经济工作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努力形成构筑萍乡人才高地的工作合力。

13、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各级财政要按照经济增长幅度增加人才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人才的培养、引进和奖励,重点用于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奖励和人才开发工程的实施。

各县区、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将构筑萍乡人才高地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单位,责任到人,加强督促检查,定期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今后,市委、市政府每两年对全市构筑人才高地情况进行考核评比一次,表彰先进,把构筑萍乡人才高地工作真正抓出成效来。

                                                                     

                                                200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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